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在要约到达乙公司后,由于甲公司认为要约还未到达乙公司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在要约到达乙公司后,由于甲公司认为要约还未到达乙公司,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但乙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收到该函件后忘记交给总经理。第三天乙公司的总经理发函给甲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未能缔约,双方缔约不成功的原因是(  )。

问题:

[单选]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在要约到达乙公司后,由于甲公司认为要约还未到达乙公司,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但乙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收到该函件后忘记交给总经理。第三天乙公司的总经理发函给甲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未能缔约,双方缔约不成功的原因是(  )。

A . 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的改变
B . 乙公司的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C . 要约已被甲公司撤回
D . 要约已被甲公司撤销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答案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到达乙公司后乙公司作出承诺之前作出要约作废的表示,应为要约撤销,不是要约撤回。该要约已经有效撤销,乙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收到该函件后忘记交给总经理并不影响要约的撤销。由于要约已经被撤销,则乙公司对要约内容是否作出实质性的改变已经不影响此次缔约失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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